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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U-B-01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程序
2025-06-30 14:26   审核人:   (点击: )

1  目的

  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过程。

3  职责 

3.1 教务部分管副部长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及修订的原则,审核二级学院制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经评审、审批,汇编印制并发布。

3.2 二级学院副院长分管并审核本单位编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系编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初步评审,经审议通过后报教务部审核或备案。

3.3 二级学院各系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拟定工作。

3.4 各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的编制。

3.5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各系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3.6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评审。

3.7 分管校领导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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