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评价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管理评审,提出与质量管理体系及其有效性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需求、船员培训活动的资源需求等相关的决定和措施,保证管理评审结果得到充分和有效运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管理评审的计划与审批、准备与实施、结果及处置等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负责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阶段性的评价,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提出管理评审初步计划和管理评审议题;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
3.3 航运学院汇报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3.4 教务部负责汇报教学管理质量情况等。
3.5 学工部负责汇报学生教育与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3.6 培训中心负责汇报船员培训和适任证书考试情况等。
3.7 质管办负责汇报内审、外审及投诉的情况等;负责拟订“管理评审计划”,筹备管理评审会议,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材料;负责管理评审会议的记录,拟写管理评审报告;跟踪管理评审会议决议的落实工作。
3.8 受控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评审会议,并负责管理评审相关决议的落实。
3.9受控部门负责收集、分析管理评审所需的信息资料,及时拟写本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总结。
4 工作程序
登录OA办公系统可查阅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