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装备处(代号:17)
(1) 负责实验实训室、物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执行。
(2) 负责全校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
(3) 负责全校设备项目的立项管理,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物资、基建等招标工作,负责全校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
(4) 负责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增、建帐、调拨、年报等管理工作。
(5) 指导二级学院(部)做好组织实验实训室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
(6) 负责全校实验实训室的用房分配和管理。
(7) 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和管理。
(8) 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9) 负责对学校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的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部门质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并落实执行。
(11)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12)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人员的岗位培训。
(13)负责质量方针在本部门贯彻和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