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更新通告    2023/11/07      · H2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情况说明    2022/02/23      · H2版质量管理体系发布令    2022/02/22
当前位置: 首页>>职责与权限>>正文
4 教务处
2020-06-17 15:20   审核人:   (点击: )

4     教务处(代号:13)

1) 负责组织制定普通全日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标准)。

2) 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的审定,调课与停课的审批。

3) 负责学期教学进度表、课程表、考试日程表的制定与执行的监控。

4) 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的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教学质量监控。

5) 负责普通全日制的学籍管理。

6) 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

7) 负责二级学院(部)实践环节教学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 负责教学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监督执行。

9) 负责教学管理方面的质量投诉处理。

10)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招生与录取。

1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人员定编、教学工作量核实、教师岗位设置等工作。

12)协助学工处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13)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的研究与教学改革方案的拟定与实施。

14)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15)负责对学校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的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本部门质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并落实执行

17)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18)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人员的岗位培训。

19)负责质量方针在本部门贯彻和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州航海学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0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