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教务处(代号:13)
(1) 负责组织制定普通全日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标准)。
(2) 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的审定,调课与停课的审批。
(3) 负责学期教学进度表、课程表、考试日程表的制定与执行的监控。
(4) 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的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教学质量监控。
(5) 负责普通全日制的学籍管理。
(6) 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
(7) 负责二级学院(部)实践环节教学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 负责教学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监督执行。
(9) 负责教学管理方面的质量投诉处理。
(10)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招生与录取。
(11)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人员定编、教学工作量核实、教师岗位设置等工作。
(12)协助学工处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13)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的研究与教学改革方案的拟定与实施。
(14)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15)负责对学校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的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本部门质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并落实执行。
(17)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18)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人员的岗位培训。
(19)负责质量方针在本部门贯彻和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