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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事处
2020-06-17 15:21   审核人:   (点击: )

3     人事处(代号:12)

1) 负责制定学校人事工作计划及实施。

2) 负责人事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监督执行。

3) 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制定用人计划、校内人员的调配及人才引进工作。

4) 负责教学及管理人员的聘用、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副科以上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

5) 负责教学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聘、教师资格的申报及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6) 负责教职工的评优、推荐、奖励和处理工作。

7)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 负责教职工的培养、师资培训工作。

9) 负责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调整及核发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质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11)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12)负责对学校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的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门质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并落实执行

14)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15)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人员的岗位培训。

16)负责质量方针在本部门贯彻和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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