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管办
学校主页 | 首页 | 质管简介 | 质量手册 | 程序文件 | 职责与权限 | 外来规范文件 | 内部管理文件 | 岗位指导书 | 表格下载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职责与权限>>正文
2 党政办
2020-06-17 15:22   审核人:   (点击: )

2     党政办(代号:11)                

1) 负责上级机关下发公文及外来公函的接收、登记、传递、归档。    

2) 负责校长办公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整理、传达、监督执行和信息反馈。  

3) 负责学校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核与政务信息的审核、签发。  

4) 负责学校各行政部门的来文的汇总、登记处理,重大活动或大型会议的组织协调。

5) 负责学校重要行政工作的督查督办。

6) 负责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监督执行。

7) 负责学校综合性的统计报表工作。                              

8) 组织学校重大问题和中心工作的调查研究及预选方案制定。

9) 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行政管理方面的质量投诉处理。

11)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12)负责对学校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的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门质量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并落实执行

14)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管理。

15)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宣贯培训和人员的岗位培训。

16)负责质量方针在本部门贯彻和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有效运行。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州航海学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0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