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U-B-20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1 目的
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的采集、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的制定,以及纠正措施实施与验证等活动进行控制,以保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得到及时纠正。对潜在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制定并采取适当和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定与实施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校办、教务处、学工处、船员培训中心、质管办分别负责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员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质量投诉以及其他不符合信息的的接收与处理。
3.2 各受控部门负责针对本部门意见、建议的接收与处理以及相关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3 质管办负责全校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和验证。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跨部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与协调。
3.5 管理评审会议负责重大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
3.6 各受控部门根据职责获得成绩不合格学生(学员)的信息并进行处理。
4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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