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U-B-10 教材管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教材管理,促进教材建设,确保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能及时得到适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
2 适用范围
全日制专业教材的计划、选用和管理;以及学校自编教材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程教材的选定,如果相同课程有多名教师任课时,则由课程负责人负责该课程的教材选定,二级学院教学系负责人(部教研室主任)负责本系(教研室)教师选订教材、自编教材(讲义)的审核。
3.2 二级学院(部)副院长(副主任)负责审批各教学系(教研室)教师选订的教材、自编教材(讲义)。
3.3 教务处综合科科长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部)“教材选订单”,教务处分管副处长负责审批。
3.4 教务处综合科负责督促教材供应商按时发放教材。
3.5 教务处分管副处长负责两届至三届教材选订数的审核,教务处处长负责审批。
3.6 教务处处长负责超过三届教材选订数的审核,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
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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